8月15日,小队成员张驰前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对应用APP侵犯公民隐私权等问题的采访调查。咨询了李晓彤、孙玫两位人民调解员,就应用APP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具体案例、现状、国家措施以及公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讨论。
图为李晓彤女士接受采访 张驰/摄
采访过程
在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张驰向两位询问,目前法院有没有过对应用APP侵犯隐私权这类案件的判决记录,如果有,是依据什么判决的?孙玫女士告诉我们,烟台法院并没有判决过此类案件。即使放眼全国,这类案件的判决也是少之又少。
图为李晓彤女士在翻阅资料 通讯员张驰摄
专业解释
随后,李晓彤女士紧接着解释道,目前国内关于应用APP侵犯隐私权类的重视程度不够,用户隐私安全存在隐患。其原因有很多:
首先,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这是宪法中对于隐私权的定义。但是,其中对于隐私权的描述本身就比较模糊,在案件之中很难明确断定某类行为是否侵权。这是第一大难点。
此外,另一个大问题则是应用公司方面。就目前而言,市面上的APP过度收集用户隐私信息的行为非常普遍,尤其是申请地理位置和存储信息的两个权限,对于用户的隐私安全危害最大。可是用户却又不得不同意开启,除非他们放弃使用这个应用。而目前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查惩仅停留于工信部通报整改,效果并不大。这就使得此类应用公司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日益猖獗,用户的隐私安全隐患也愈发严重。
问题核心
最后,法院判决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关键性证据证明用户的隐私是否被泄露,以及泄露主体究竟是哪一家公司?由于用户在使用应用的时候已经同意了隐私条款,应用APP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其收集到数据库内,并有可能进行公司之间的信息贩卖。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难将应用定罪。
关于用户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两位人民调解员回答说,核心措施还是要提高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认真阅读应用APP隐私权限说明,对那些明显侵犯隐私权的“不良应用”说不。
小队成员与两位法院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之前律所的说明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对于当前用户隐私保护现状的认知。感谢两位百忙之中抽空为我们答疑解惑。
图为该法院正面图 张驰/摄
(通讯员 张驰)
山东在线所有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本站亦不为其版权负责。相关作品的原创性、文中陈述文字以及内容数据庞杂本站 无法一一核实,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的内容,请联系我们,本网站将立即予以删除!
Copyright © 2012-2019 山东在线 http://www.sdgol.cn, All rights reserved.